議程
14:00-14:05 活動介紹
14:05-15:45 焦點座談
- 主持人:劉慧雯教授 (政治大學新聞系)
- 與談人:
– 王乙帆 同學(行政院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推動小組委員、臺中市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)–線上
– 劉昱均 執行秘書(iWIN 網路內容防護機構)
– 戴志和 分隊長(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婦幼警察隊)
(依姓名筆劃順序排列)
15:45-16:00 現場問答
會議記錄
王乙帆 同學(行政院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推動小組委員、臺中市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)
講者開宗明義指出,數位時代資訊流通迅速,科技發達程度高,但這也衍生出隱私外流議題,而目前學校數位隱私教育未臻完善,導致學生對隱私外流後果一知半解,往往在學生意識到隱私問題前,隱私外洩或曝光已發生。家長亦構成兒少隱私破口,父母可能會以分享心情將孩子點滴PO至社群媒體,導致隱私外洩;抑或當父母協助孩子報名課程時,因填寫報名資料造成資訊外流。
講者以自身生活經驗出發,說明兒少因使用網路而忽略隱私之經驗,羅列如下:
- 同儕影響下,孩子下載並使用手機遊戲,於過程中填寫姓名、電子郵件、電話號碼、年齡等資料,導致隱私外流。
- 近年短影音程式流行,當兒少看到此類有趣影片或挑戰時,即嘗試揣摩、模仿,甚至翻拍影片上傳,而這些影片會暴露地理位置等隱私資訊。
- 隨年紀漸長,兒少為滿足交友需求而下載交友軟體,相較於一般程式,交友軟體經常向使用者索取更多資訊,導致隱私外流情況更加嚴重。孩子往往對隱私外流無感,加上其信任網路交友,因此經常與網友進一步交流,導致成人網友掌握諸多兒少隱私,造成私密影像外流。
- 學校等教育環境中,政府或企業會與學校合作,提供教育平臺供孩子使用,雖然這類平臺確為教育資源,但註冊時提供的個資,亦可能外流給平臺與企業。
- 老師在公布作業或班級事務時,經常運用網路統一發送訊息,若訊息未加密,學生電郵和基本資料恐外洩。
- 師生或父母很常在未經同意的情況下截圖分享資訊,導致隱私外流。
講者強調,若要保護兒少數位隱私,孩子須能感知隱私重要性,並意識到日常事件中的隱私外洩可能性。隱私意識的啟蒙來自學校與父母,學校雖已開展資訊媒體素養宣導(例如告誡學生勿上傳敏感照片與影像 ),但對於使用App時的隱私外流議題未有太多著墨。家長對網路隱私議題並不熟悉,亟須加強對相關議題的認知,方能為孩子提供數位隱私教育。
講者認為,在建構數位隱私政策時,應納入兒少的聲音與觀點。
劉昱均 執行秘書(iWIN 網路內容防護機構)
講者首先梳理兒少常見網路威脅樣態,包括網路霸凌、交友誘騙、網路詐騙與私密影像外流,這些威脅與隱私揭露息息相關,說明如下:
- 霸凌事件被拍成影片置於網路後,霸凌者往往遭遇肉搜,倘若影片使用馬賽克保護當事人,可避免後續效應。
- 交友誘騙加害人須掌握被害人居住地點、年齡等資料,方能下手。
- 網路詐騙須透過資訊交換進行。
- 若私密影像主角身分資訊未外流,有心人士將難以威脅受害者。
講者接著介紹常見兒少隱私外流態樣,說明如下:
- 社群媒體中的自我揭露:孩子透過Facebook等社群媒體自我介紹並展現自我,當過多個資公開,恐遭有心人士用於肉搜。
- 自拍和PO文:自拍導致個人影像、姓名甚至學號外流;PO文打卡恐造成個人行蹤外洩。
- 自主提供:孩子在交友時向對方提供資訊,此情況恐發生於交友誘騙,有心人士可透過對話套出孩子就讀學校、住址、年齡與家庭成員等個資。
- 遭爆料或肉搜:孩子的詳細敏感資訊甚至由親朋好友提供,導致個資外洩。
- 陌生加好友:社群媒體或交友平臺透過大數據與演算法機制向孩子推薦好友,當加入陌生好友時,隱私可能透過聊天對話外流。
在所有兒少隱私外流態樣中,性影像外流是其中最危險者。根據iWin於111年開展的國內抽樣調查,主動傳送個人性影像訊息的孩子,相對於未傳送者,其經歷因個資外洩而被騷擾;父母在臉書中分享個資或行蹤;在網路被肉搜或公審;在社群被霸凌或惡意評論的比例較高,此狀況亦見於性相關訊息遭外傳的孩子。
常見肉搜方法方面,有心人士會利用中英文姓名、關鍵字、以人搜人、工作經歷、電子郵件、學歷等資訊;以及透過PTT、Instagram、Facebook、Dcard等網路平臺進行肉搜。講者強調,數位足跡一旦放入網路恐永遠存在,須審慎處理。
網路平臺肩負守護兒少數位隱私的重責大任,相關義務包括:訂定合理透明之隱私條款;隱私設定須公開、易找且清晰易懂;針對兒少帳戶預設最高隱私保護;提供有效檢舉、反應管道。平臺在兒少數位隱私保護議題中亦面臨困境,包括:目前無有效、普及且接受度高的年齡驗證機制;資料蒐集拿捏不易,過多有侵害之嫌,過少則難以確認使用者真實年齡;中小型平臺資源不足,難以開發隱私防護機制。
至於個人如何保護自身數位隱私,講者提供以下參考措施,包括:提高社群帳戶隱私設定;進行分享時應謹慎並關閉應用程式中的地理位置權限;區隔官方與個人帳號;勿在公共設備中使用社群媒體;變換密碼;使用雙因素驗證;勿點開可疑連結。
戴志和 分隊長(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婦幼警察隊)
講者從警政觀點出發,分享其對兒少性影像外流案件之觀察,針對常見性影像誘騙手法;性影像外流原因;案發後如何保護被害人;案發後被害人蒐證項目與要點;蒐證時應注意事項;以及執法困境等面向進行說明。講者強調,儘管我國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》已加重不法拍攝、製造、散佈兒少性影像者的刑責,但根據統計資料,嚴刑峻法未能有效遏止兒少性剝削犯罪。
常見性影像誘騙手法
- 加害人假裝同性,以比對雙方身材為由要求被害人提供性影像。
- 加害人假裝星探,要求觀察被害人體態。
- 加害人透過虛假內衣廣告或私密處保養品代言機會,要求被害人提供性影像。
- 加害人佯裝與被害人交往或透過假扮帥哥美女索要照片。
- 加害人以兌換遊戲點數、裝備或武器為誘因,要求被害人拍攝性影像。
- 加害人以金錢誘惑被害人拍攝性影像。
性影像外流原因
- 交友軟體盛行(尤其疫情期間)。
- 被害人具有情感依附需求,渴望認同與稱讚。
- 被害人對性影像的認知與辨識能力不足。
- 加害人誘拐管道與手法多變。
案發後如何保護被害人
- 被害人須保留證據,勿刪除對話紀錄和封鎖對方,如此警方才能初步蒐證。
- 被害人受害後應立即報案,如此才有機會在影片散佈前或散佈之初迅速抓到嫌犯。
- 避免讓被害人獨自面對問題。家長需關懷、陪同報案,避免被害人獨自聽從加害人指示交付金錢或赴約見面。
- 影片下架須通報。當首次遇到性影片外流時,被害人不應於完整報案蒐證前進行任何動作;若影像非首次散佈,為避免危害,警方可協助被害人將影像下架並通報。
案發後被害人蒐證項目與要點
- 影像攝錄時間。
- 影像張貼者帳號與ID。
- 影像張貼者IP位址(若有)。
- 張貼內容與連結網址。
- 透過螢幕截圖進行蒐證,許多網站與應用程式都設有限時動態或一次性觀看資訊,應隨時截圖。
蒐證時應注意事項
- 注意性隱私影像保存,避免在報案程序、傳遞過程或檔案歸檔後造成影像外流。
- 勿因恐懼而刪除資料或封鎖對方帳號,導致警方不易追查。
- 報案前關閉定位軟體,讓報案行蹤無法被嫌犯掌握。
- 報案後勿挑釁加害人或到處放話。
- 被害人勿具有獨自面對或隱瞞問題心態,而造成更大錯誤。
執法困境
- 部分性影像外流於境外平臺,非我國司法管轄權所及,導致警方無法調閱資料。
- 警方雖可調閱資料,但影像散佈者IP位於境外,難以追查。
- 警方雖可調閱資料,但平臺業者提供資料有限。
- 案件處理人員敏感度與同理心不夠,過去案例中,曾發生警方通知嫌犯到案說明,反倒讓嫌犯有時間湮滅證據之情況。
講者於末尾建議,家長應了解青少年常用軟體與手遊,且須關注直播網站,這類網站很容易發生性影像外流之情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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